关于开展2017年辅修专业学生报名修读及在读信息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2-15 21:25:5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要求,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就业、择业及转换职业的竞争力,根据《西南大学辅修/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西校〔2012〕383号)规定,决定开展2017年春季辅修专业招生报名及在读生信息审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凡西南大学(校本部、荣昌校区、应用技术学院)、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原育才学院)、西南大学与重庆市大学联盟高校(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外语大学、第三军医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参考西南大学辅修专业开办情况(附件1)报名修读(在读或已经修读过辅修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报名)。 二、报名程序 1.学生填写《西南大学辅修专业报名表》(附件2)、《西南大学辅修专业学生学籍表》(附件3),交所报辅修专业的学院(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2.开办辅修专业学院(部)通知符合辅修专业报名要求的学生在规定时段内(2016年12月22日前),按照修读学分要求在财务处网上平台缴费。 3.开办辅修专业学院(部)务必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名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工作,并将符合修读要求的学生报名名册(见附件4)以及2017年辅修专业课程执行计划及辅修专业课程安排报送教务处成绩与学籍科(南区行政楼217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积极支持并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认真配合招生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和报名资格的初审工作。各招生学院(部)在招生简章中要明确辅修专业名称一律使用标准专业名称(即与主修专业名称一致)。所有辅修专业在招生工作中务必规范操作。 2.学生申请修读的辅修专业应选读与主修专业所授学位不同的专业(学科门类划分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为准)。如:主修专业为行政管理专业,授管理学学士的学生,就不能修读同授管理学学士的会计学等辅修专业。 四、其他事宜 1.为了解和审核辅修专业在读学生信息及缴费情况,做好辅修专业学生信息录入系统准备工作,各招生单位于2016年12月31日前同时将在读学生相关信息(附件5、附件6)报送教务处成绩与学籍科,务必确保报送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2.请于本月31日前将附件4-6以及2017年辅修专业课程执行计划及辅修专业课程安排纸质材料交教务处成绩与学籍科。所有纸质材料需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和学院(部)盖章,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57976886@qq.com 3.教务处联系人:欧国凡,办公电话:68253482 附件: 1.西南大学辅修专业开办情况一览表 2.西南大学辅修专业报名表 3.西南大学辅修专业学生学籍表 4.2016年辅修专业学生报名名册 5.西南大学辅修专业在读学生情况统计表 6.2013-2015年辅修专业在读学生名册 教 务 处 2016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