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含弘学业导师的通知
时间:2013-09-13 20:20:1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点击:
教[2013]42号 关于遴选含弘学业导师的通知 各学院: 含弘学院以“厚基础、强素质、扬个性、求创新”的育人理念,探索拔尖人才培养的新途径,是学校全面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组织机构。含弘学院的各项改革将在学校本科教学中起引领和示范作用。 “突出全程导学,实行学业导师制”是含弘学院人才培养的基本制度和重要保障,含弘学院在成立初期就设立了“含弘学业导师库”,作为含弘学业导师的主要后备资源库。目前,含弘学院又迎来了70名2013级新生,为保障含弘学院学业导师制的正常进行,切实发挥学业导师的指导作用,学校决定再次开展“含弘学业导师”的遴选工作,增聘“含弘学业导师”,并纳入“含弘学业导师库”管理。(注:本次遴选工作是增聘“含弘学业导师”,已入选“含弘学业导师库”的老师不需要再参加本次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 热爱本科教学,富有责任感、使命感,师德高尚,严于律己,身体健康,有担任学业导师的足够热情和精力。 2. 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或副高职称(具有博士学位);具有正高职称的退休教师。 3. 有海外留学经历(访问学者一年及以上)。 4.了解含弘学院的培养模式、培养目标和管理方式,有本科一线教学工作经验和指导研究生的工作经验。 5. 学科、专业领域不限。 二、含弘学业导师库的管理 1.入选“含弘学业导师库”的教师作为含弘学院学业导师的主要后备人选。 2.入选“含弘学业导师库”的教师不作常规工作要求,主要根据学校和含弘学院的安排,开设专家讲座、参与学术讨论等活动。 3. 每年10月,经过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后,从“含弘学业导师库”中选聘教师担任含弘学业导师(含弘学业导师工作职责、管理与考核、工作报酬等详见附件2:西南大学含弘学业导师管理办法)。 三、遴选及聘任程序 1.请符合聘任条件、愿意担任含弘学业导师的老师填写《含弘学业导师信息表》(见附件1),于2013年9月23日前报含弘学院办公室(南区行政楼二楼213室),电子档请发送到:ryd@swu.edu.cn。 2. 所有申请的老师将纳入“含弘学业导师库”管理。 3. 根据不同年级学生指导的需要,经过师生双向选择,在“含弘学业导师库”中选聘出2013级含弘学业导师,报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由校长签发聘书。 4. 受聘导师签订《受聘函》后正式开展工作。 联系人:骆一 宇杰 联系电话:68253377 含弘学业导师信息表.doc 西南大学含弘学业导师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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