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西 南 大 学 教 务 处
西大教务【2016】19号
关于开展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及《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西校[2015]419号),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杜绝毕业论文(设计)中抄袭、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决定从2017届开始进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重检测范围 从2017届起所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查重检测系统 学校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教务处将提供账号给各学院(部)使用。网址:http://vpcs.cqvip.com/organ/lib/swu/ 学生也可进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本校官方版注册缴费自行检测。 三、论文提交、检测时间 学生在答辩前将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档(中英文摘要、正文)提交所在学院(部)进行查重检测,具体提交检测主体由学院(部)根据专业人数、专业特点自行确定,通过检测的论文(设计)需打印出检测报告纸质版、经办人审核签字(姓名与日期)后,交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汇总备案。此项工作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20日,过期将不予受理。 四、查重检测与结果处理办法 1.所有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均需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检测,检测为“合格”的论文(设计)方可参加答辩。 2.“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只是对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其系统的检测结果只能作为初步认定,是否有抄袭行为,各学院(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具体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方法见下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办法
注:R为文章整篇文字的相似率,是指被检测论文(设计)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五、其他 1.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采用有效措施,加强质量监控,加强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督促指导教师恪守职责、严格把关,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学生须对提交学院上传检测的论文(设计)进行统一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学院(部)-论文题目”,如“222012345678999-张三-文学院-浅谈柳永词作中的交叉铺叙手法”。 3.查重检测工作必须在论文(设计)评审与答辩前完成,查重不合格的论文不得进入评审与答辩环节。 4.对工程类、艺术类、其它类等不适合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检测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否涉及抄袭、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由相关学院(部)另行规定相应的检测或认定方式。 5.学生对查重检测结果有争议的,可以提交所在学院(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 6.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部)汇总数据并提交至教务处实习实训管理科。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教务处实习实训管理科电话(023)68252619进行咨询。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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